一、根据国务院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第五条规定,依法编《东兰年鉴》。《东兰年鉴》是由东兰县人民政府主办,东兰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组织编纂的地方综合年鉴。《东兰年鉴》计划每年出版一卷,旨在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,为各行各业的工作提供咨询服务,为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和研究东兰提供最新的基本情况,为编与续修地方志积累资料。
二、《东兰年鉴·2014》版记载2013年东兰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。
三、本卷分为特辑、特载、大事记、总述、政治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协、群众团体、法制、军事、农林水利、工业、交通运输、信息产业、城建环保、商业网点与服务、金融保险、财政税务、经济管理与监督、文化体育教育、科技、医疗卫生、乡镇、附录等二十五个栏目。
四、本年鉴采用分类编辑法,以条目为主体,承担记述概况及百科任务。记述范围为:县直各部、委、办、局及企事业单位;各乡镇;驻东兰县境内的中央、自治区、河池市各单位均为记述范围。全书条目统一用黑体字加【】表示。
五、本年鉴使用规范的语体文和记述体,直陈其事,论断于叙事之中,文字力求言简意赅。
六、本年鉴所记述的“自治区”指广西壮族自治区。“全县”指东兰县。
七、本年鉴记述的内容(含文字、图片)均由县直各部门、各人民团体以及各乡镇办公室、地方志办公室提供。涉及东兰县社会经济统计数据,由东兰县统计局提供,其他数据由供稿部门提供。
八、本年鉴“图片”、“附录”记述内容不受年限限制。
九、承蒙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及县领导的关心和支持,本年鉴得以编成付印,在此谨表谢忱。本年鉴属东兰首部年鉴,由于编辑水平有限,经验不足,本书难免有缺点错误及疏漏之处,恳请广大读者提出宝贵意见,以便我们把《东兰年鉴》编修得更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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