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、《高要年鉴》编纂出版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、观点和方法,求真存实,全面、客观、系统地记载高要区年度发展情况。
二、《高要年鉴》是由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主管、高要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纂的地方综合性年鉴,旨在资政、存史、教育与交流,为社会各界提供信息资料,为高要区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服务。于1989年创刊,自2011年起逐年编纂并公开出版,以编纂出版年份作为卷号。《高要年鉴(2024)》为第二十卷。
三、《高要年鉴》采用分类编辑法,主体内容设类目、分目、条目3个结构层次,个别分目增设次分目。条目为表现内容的基本形式。全书条目标题统一用黑体加[]表示,少数包含多方面资料的条目则在段首加插楷体标题作提示。
四、《高要年鉴(2024)》系统记述2023年高要区发展的基本情况,其类目以学科分类为主,兼顾社会分工进行设置和编排。全书设特载、区情概貌、2023年高要大事记、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员会、肇庆市高要区人民代表大会、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、政协肇庆市高要区委员会、纪委监委、民主党派 工商联、群众团体、法治 军事、经济监督管理、财政 税务、金融业、城乡建设、开放型经济、农业 农村、工业、交通 邮政 通信、商贸流通 服务业、教育 科技、文化 体育、卫生、社会生活、应急管理、生态环境建设、镇 街道、人物 荣誉、统计资料、附录等。收录内容时限,除“特载”类目等个别情况外均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
五、《高要年鉴(2024)》除取消“党政工作”类目设置,将“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员会”“肇庆市高要区人民代表大会”“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”“政协肇庆市高要区委员会”“纪委监委”改为类目,以及对个别分目调整外,框架结构基本保持稳定。
六、《高要年鉴(2024)》统计数据采用法定计量单位。文中一些地区性、部门性数据,由于统计口径不一,个别数据可能不一致,使用时以肇庆市高要区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。
七、《高要年鉴(2024)》全书载录内容均由各撰稿单位审定提供。条目署作者名,同一分目的所有条目为同一作者的在最后一个条目后署名。
八、《高要年鉴(2024)》配备双重检索系统:书前编有目录,书后配有索引。索引采用主题分析法,款目按主题词首字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。全书内容同步上传至广东省情网(http://dfz.gd.gov.cn/)。